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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蒂文森的名作是《金银岛》,但我没有读过。在爱丁堡买的一本他写的书,叫做《史蒂文森笔下的爱丁堡》,然后我才知道,史蒂文森其实不仅仅是小说家,他还是一个诗人,一个散文家,一个旅行文学作家。
是的,他爱旅行,边走边写。比如《内陆航行》 (An Inland Voyage)写的是在比利时和法国游历的事;《驴背旅程》(Travels with a Donkey in the Cévennes)写的是在法国东南部旅行的事;《横渡平原》(Across the Plains)记叙的是在美国的所见所闻;《银矿小径破落户》(The Silverado Squatters)描述是他与新婚妻子在美国纳帕郡的废弃矿场度蜜月的旅行。你看,度蜜月的时候公务那么繁忙,还不忘谢谢日志。爱写作的人总是这样,在跟妻子接吻的时候还想着下一刻要怎么来描写它。
史蒂文森爱旅行是天生的——天生有肺病,不适应爱丁堡的天气,故不得不四处寻找适合他健康的住所,英格兰、法国、美国,乃至南太平洋。 他最后的归宿是萨摩亚群岛中乌波卢岛的瓦埃阿山顶(Mt. Vaea),一处可以眺望海洋的地方。不知哪里是否能望见爱丁堡。虽然一生漂泊,但故乡始终萦绕在他的头,看他在“作家博物馆”外“诗人庭院”(Makars' Court,makar是苏格兰英语中诗人之意)里留下的名句:There are no stars so lovely as Edinburgh street lamps (群星璀璨虽然可爱,不及爱城街灯闪闪)。可见,行走万里,他心里自始至终最温柔的地方,仍是他生于兹长于兹的爱丁堡。他死后多年,人们也仍这么评价他:他是世界公民,但走到哪里都是爱丁堡人(he was a citizen of the world, but a native of Edinburgh)。
爱丁堡人,甚至整个苏格兰人对自己的这片土地有一种高度的认同。第一天来爱丁堡,就听着出租车司机用那特有的苏格兰英语自豪地介绍爱丁堡,爱丁堡城堡如何雄伟,爱丁堡艺术节如何辉煌,爱丁堡的大学文化如何灿烂,这个城市他如何热爱。苏格兰的传统是保留得很好,在爱丁堡,风笛声常年不断,男子穿的苏格兰方格裙基尔特(Kilt)随风飘扬;苏格兰舞跳起来,威士忌喝起来。在爱丁堡,人们很少用British,很少用English,更少用England这个词,人们用的最多的就是Scottish和Scotland。爱丁堡的作家热爱这片土地,对于这样的作家,这里的人也深深地记住了他。司格特的那句诗,苏格兰人肯定是高度认同的,恰恰是这句诗,也刻在“诗人庭院”,就是: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土地(This is my own, my native land)。
作为爱丁堡的城里人,史蒂文森对于他前辈的这句话必定非常熟悉。和司格特一样,史蒂文森也毕业于爱丁堡大学,而且两人都毕业于法律系,走的又都是弃法从文的路。在外漂泊的时候,这位前辈的身影想必也时时在他脑中浮现,毕竟前辈的纪念碑高高的耸立于王子街边。有点遗憾的是,史蒂文森的纪念雕像直至2013年才在爱丁堡郊区的Colinton村庄竖立起来,那里是他外祖家,园子是他当年一放假就去的地方。园子里还刻着他的一句话:“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,人们都认为我有点无所事事。但事实上,我在做自己的私事,那就是学习如何写作。我兜里总是揣着两个本,一本是读的书,一本是在上头写东西的”。这就不难理解他蜜月还要写旅行笔记了,小时候培养起来的习惯,最不容易磨灭。但不知道,在他最后弥留之际,脑中是否曾闪过爱丁堡皇家英里的街灯,Colinton小村里外婆家的花园,还有亚瑟王座上的那些花花草草——那是他掏鸟窝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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